兼职或自由职业者与单位算不算“建立了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7:21:36
话说如果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条文,不算就不能...那到底算不算呢..?

兼职和自由职业者与法人的关系如何界定,是公民提供了“劳动”还是劳动“产品”。单纯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如家政服务),只有为法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称为“建立劳动关系”,公民以自己的劳动产品交换报酬的,应当理解为经济合同关系。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的,就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都适用劳动法。

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混淆
兼职也是一种实质性的劳动关系
适用劳动法规定

要看你怎么个兼职了。有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有可能是劳务合同关系。

一般来说,自由职业者与单位多是劳务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是把自己和单位绑在一起了,还怎么“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