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审计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12:07

审计员的权责界定

  (1)领导和管理审计工作小组。担任审计工作小组组长或主审,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整小组人员的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因审计工作小组的不良表现而形成的审计风险承担责任;

  (2)负责编制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在被审计事项发生不可预见情境时,非重大审计事项及重要影响,得有权依据审计目标调整实施计划;

  (3)负责和指导审计实施前的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依据调查报告编制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4)有权依据审计项目的技术程度聘请或咨询专门机构和熟练掌握一定技术领域知识的人员;

  (5)负责审计证据的核查,保证审计证据的取得适当及合法,审计证据本身不存在瑕疵;

  (6)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公正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7)组织审计组对审计报告的讨论及负责审计报告的定稿,以其应有的注意力及勤勉谨慎保证所出具的审计组工作报告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瑕疵,以其应有的专业判断能力保证审计报告具有建设性;

  (8)对申请复议的审计决定,非本案的审计员和利害关系人,得主持审计听证会;

  (9)得以组成审计委员会,就重大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和评核;

  (10)依据其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有权对审计项目的立项适时提出建议;

  (11)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有权自主决定审计工作小组应采取的工作方式和技术方法的运用,并对此形成的法律后果负主要责任;

  (12)对所实施的审计项目的最终处理意见,依据审计项目的范围及影响程度,非重大事项及影响,得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

  2.助理审计员的权责界定

  助理审计员在审计工作小组中辅佐审计员开展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