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保险,请问谁能帮我推荐一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22:38
险种,不知哪种较适合,不知谁能帮我分析一下如何择购!
能够提供相关险种的详细条款更佳!
我是中国人寿深圳宝安支公司的,如果你为你的宝贝购买保险是为了保障和分担未来的经济压力的话,我推荐国寿的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供你选择,
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
投保范围 七十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 趸缴,10年缴,20年缴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过专科医生明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1.健康保障最多、最全面的商品。
2.三倍的身故保险金,保证您的投资超值回报。
3.疾病、身故和高残三重保障。
4.交费期内罹患大病免交保费,责任终身。
5.预防疾病的挑战,免除疾病时精神、经济双重危机。
6.从容面对病魔,早治疗、早痊愈,少受折磨,多享受生活的快乐。
7.理赔争议少,条款规定越来越接近临床医学名称。
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
投保范围 凡六十五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 趸缴,10年缴,20年缴
保险期间 至70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过专科医生明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