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律的形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57:28

你所指的应该是“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即“法的渊源”/“法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制定法。制定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的渊源,即由不同的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第二,判例法。判例法是指与制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的渊源,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判例。
第三,习惯法。习惯法是由习惯发展而来的一种法的渊源,而习惯则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一种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经过国家的认可,成为习惯法,便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因而便具有了法的效力,成为法的渊源之一。
第四,法理。法理主要是指法学家对法的各种学理性说明、解释和理论阐发,这种学理性解释(法理)能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的渊源,取决于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法律传统。在法律发展早期,如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法学家的著作中所阐发的法理成为具有法的效力的法的渊源之一。在现代,各个国家一般不承认法理是具有直接法的效力的法的渊源,但却是具有推理意义上的法的渊源。
第五,国际协定和条约。国际协定和条约是指两国或多国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也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的法的渊源之一。

这是 法律上的!法的形式就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法怎么表现出来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没听说过。
只知道“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比如刑法就是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则是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实际权利义务(例如自然权利义务)的法,而程序法则是规定实现和救济实际权利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程序上的权利义务(本质上是派生性的)的法。
1、“法律实体形式”是否意指法律的实体表现形式(区别于观念表现形式、行为表现形式)?那就是指成文法或者法律文本。
2、“法律实体形式”是否意指法律的实体法表现形式(区别于法律程序)?那就是实体法。
3、“法律实体形式”是否意指法律实体的表现形式?法律实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上的行为对象等,主体如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上的行为对象如物、智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