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问题:一个美籍台湾人在中国买了第二套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8:51:59
法律问题:一个美籍台湾人在中国买了第二套房子,所以请了一个朋友办理,因为政策只能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只能买一套房产,所以房产登记时,一起登记了这位中籍人和美籍人的名字,且在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求明确股权比例,所以将中籍人的股份定为1%,美籍人的股份定为99%,但是这样的话,虽然双方目前签订了协议,表明该中籍人对该房产不享有权利,但是今后要买卖租赁等的事项就显得很麻烦了,在座的各位法律资深人士,能给个建议,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全部归于该美籍人?(该房产的所有支出都来自于该美籍人)

要能做到完全的产权转移而不是单单的把协议(意向)公证,由于和国家现行政策违背,房管局不一定受理,除非是受法院指令(例如一方以股权质押又无力偿还时法院裁定质押物归另一方)的情况,但具体还是要看各地的法院和房管单位的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

您好!最简单的办法,拿着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把剩下的1%产权公证给美籍人就可以了。

我自己在深圳买了2套房子~提供的都是台胞证上的数据~
竟然是美国籍贯的台湾人~这类人大多有双重国籍~所以应该不成问题才对!
我的房子都是有国土证和产权的!~
爱买几栋就几栋~有这规定吗???

办一个赠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