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假设案例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3:20:17
有一对老夫妇,有一独子,已婚,妻子父母双亡。妻子对二老照顾有佳,如同生身父母。

请问:若二老立下遗嘱,指明由儿子一人继承其所有身后财产,且明示其财产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否有权对二老遗产主张权力?(只假设老人于儿子之前去世)

妻子无权对二老遗产主张权力
因为遗嘱绝对能决定二老所支配的财产所属。并且妻子对二老本来无继承权,只有儿子有。除非日后儿子继承财产后,妻子再与其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例),就能分到儿子的财产了。

没有发生的不作为参考依据

妻子没有权利对二老遗产主张权利。

妻子无权对二老遗产主张权力.
但是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将遗产适当的分与一些于妻子。只是分与,妻子是没有继承权利的,而且老人已经立下了遗嘱,已遗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