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结婚还是骗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41:08
2007年3月5日在相识一个月见面两次,在双方父母要求下匆忙进行结婚登记,后女方在要彩礼等物品中没有得到满足,以种种理由不办事,不同居,半年后说自己有生理缺陷,后经医院查实,愿意协议离婚,但两天后就不同意离婚也不结婚,无奈我到法院起诉离婚,按法律规定,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应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女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实际她已经离开住所地五年了,并已经登记结婚近两年,她要求转到河北省(她们家)乡法庭审理,因为她父亲比较有势力,为此她制造伪证(自己在法庭叙述与证明信相互矛盾),她的伪证到底在法庭上能起多大作用,并转告我要求分割我母亲的财产,请问面对这样的婚姻,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23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的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

  对于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但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案件起诉,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所提出的管辖异议是不能成立的,同时伪证在法庭论证过程中是无效的,只要你举出反正证明女方提出的证据是伪证就可以了。

  另外,假如你母亲的财产是你母亲通过遗嘱给你的,或者是你继承得来的,一般是规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分割。

  一般,依你的情况,直接到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即使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只要在判决成立后两年,你再向法院以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这两年间,两人并没有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会(98%)判决离婚。

  这事都已经是“结婚”了,就算是骗也就是事实,最好就是解决好问题就好了。
  那会自己的合法权利才是重要啊!!!
  (假如觉得我的解答可以的话,你也可以考虑再加分的哦!算是律师咨询费吧!哈哈!)

告她去 让她赔偿啊
不过也许她也有苦衷了
协议解决吧
不让就上法庭

雇用专业的律师,搜集证据,相信你会有好报的

那你可以让法院调查伪证。

向法院直接起诉

这种女的都有啊···· 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