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转让,新东家能否降我们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03:24
我的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
上个月母公司把我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了,请问
1、接手我们公司的新东家是否能降我们工资?(他们买了我们公司以后,把公司名字也进行更改,我们是和原公司签的合同)
2、根据新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今年年底合同期满后,如果我们公司进行降工资,我们不续签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
我们签的合同没有注明工资

一、公司股东易主、更名,不影响该公司原本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如果再续签劳动合同环节,公司降低工资,理论上讲,你们是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
但是,在实务中,一般无法启动,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中的薪酬约定一般只约定基本工资,是远远低于或低于你上年度实际工资的,所以,聪明的公司是不会去在这个环节降低你的“工资”的,而实际工资水平的降低或提高,这与公司老板风格有关,也与企业实际经营有关,是有可能降低的。
好好干吧,正确维权。

完全有可能

应该能拿得到!咨询下律师吧!不是有免费求助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