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34:13
大家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已死,肇事者本身知道自己有忧虑症的前提下开车,这是否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触犯了的,在刑事上会怎么判?急着知道答案,感谢各位了啊,谢谢!!
补充下:交通事故,对方已死,肇事者当时有马上送医院抢救,没有逃逸,且有正规的驾驶证,车辆也是经过审验的。但是肇事者本身有焦虑症,早几年的病历中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2002),现在治疗中医生说其患的是外向焦虑症,这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的话,刑事上会怎么判?对方是否查肇事者的病历?如果可以的话,是通过什么方法呢?非常渴望你们给我答复,感谢感谢!
补充下:交通事故,对方已死,肇事者当时有马上送医院抢救,没有逃逸,且有正规的驾驶证,车辆也是经过审验的。但是肇事者本身有焦虑症,早几年的病历中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2002),现在治疗中医生说其患的是外向焦虑症,这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的话,刑事上会怎么判?对方是否查肇事者的病历?如果可以的话,是通过什么方法呢?非常渴望你们给我答复,感谢感谢!
仅仅因肇事人在知道自己有忧虑症的前提下,这一点构不上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对审判会有影响
只能算普通的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判,要看事件的整个过程,责任在哪一方,若肇事人没有明显的违法驾驶,那请个好律师,是不需要判刑的,经济补偿肯定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