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可以索赔到赔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20:19
4月末到一个公司,试用期三个月,8月1签了合同,1年的,现在公司把我辞了,也不能说辞,公司只是说我不适合公司的要求,要和我好聚好散,我知道如果我要违约金他们就会安排我到最低级别的工作去,所以基本不可能要出来。
我想知道试用期那一段合理么,我可以得到赔偿么?
谢谢,如果能需要怎么操作,这么做对我以后再找工作有什么不好么?
我已经转正了,签合同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你的试用违法了。
试用期只有不符合条件才能解除。所以是,公司要给你半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