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断后,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可不可以断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40:41
大家好,这里有一个问题请教大家.
我是1996年参加工作,2006年单位买断,单位给个人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2005年底,本人从2006年6月份每月领取220元的失业金两年,至2008年6月停.现在想以个人的名义在本市劳动局交纳这两项费用,请问在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可不可以断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买断前单位办的是有本带卡的医疗保险),如果断交这两项或者只补交医疗保险,或者只补交养老保险对今后有什么影响.另外不知可不可以断交医疗保险,有没有这个政策,我是山东聊城地区的,谢谢!

1.可以的

2.不补交的话,就意味着养老和医保的交费时间少算2年,其他没什么了,想只补交一个恐怕是不可能的,都是要一起补的

3.不会影响医保的,因为你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

根据我们这里的政策。中断缴费在重新缴费时养老保险可以免交滞纳金,但是医疗保险必须要交滞纳金。
医疗保险缴费在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的所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