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能否忍痛割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28:50
小陈是经黄店长的最好朋友介绍到药店工作的员工,在药店工作了三年,一直勤勤恳恳,业绩也很突出,黄店长一直很喜欢他。

药店里经常有一些装药品的药箱和金属保护框,平时都放在药品仓库一角,积累到一定数量时统一收购,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最近,黄店长发现这些药箱和金融品遗失了几次,但都没有查清是谁。黄店长非常生气,暗地里交代小陈观察。可是两天后,小陈来找黄店长,说是他自己拿去卖的,说最近他母亲生病向外借了不少钱。按照店里的规定,小陈应该被开除。黄店长却很为难,一是怕伤了与自己最好朋友的感情;二是实在舍不得让小陈离开药店。但这事不知道为什么却在店员中传开了,如果不处理,就是置店规于不顾,以后难以服众。请你为黄店长出出主意吧。

实际上,这是在做一种权衡。
一方面,如果陈走掉,就会严重影响药店的业绩,而且,把一个其他方面非常突出的员工弄走,你并不能保证可以招到同样的人。这种开除的成本非常之大:营业额的直接损失,熟练人员带动及晕轮效应的失去的损失,重新招聘的费用损失,新人入职的培训损失,新人业务不熟练所带来的损失。这其中还不算店长与朋友反目的损失。
另一方面,如果陈不走,将使制度的尊严破产,将使其他人员效尤,而且陈也不好工作有可能自动离职。店长的威信受损。可能的损失:潜在的被盗的损失,制度严肃性被破坏带来的潜在损失,陈不能安心工作造成效率下降的损失,其他员工因负激励所产生的怠工损失。但也要看到,其实继续被盗的损失,陈走与不走都是存在的。过去陈在,不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吗?
比较而言,陈走,损失大;陈不走,损失小!

现在就你提供的信息,谈谈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大的方面,即陈走损失比陈留下来大这一点确定之后,我们要做的是如何规避或者说消除陈留下来,可能带来的损失了。
1 过去的防盗办法显然不够有效,得找到新的措施(这个我无能为力)。
2 与员工一起讨论修订制度,为什么让他们参与,就是为了让他们充分了解制度,并认可制度。(不展开了,这方面在大公司也是一样的。)
3 陈的事,由店长出面,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告知,就在事发前几天,某次喝酒时,店长告诉了陈,可以将这些东西拿去卖,云云。不管员工信不信,反正就要这么说。或者类似的“技术性”地处理一下。我们不可能让员工完全信服,但一定要给个小陈非盗的“官方确认”。这样以来,小陈就被洗净了。他也好工作。当然,小伙子要忍受一段时间别人的议论。也就如此而已,十天半月的,就过去了。
4 私下找个时间,狠狠收拾小陈一顿。最好让他亲戚也参与。第三步就是在“收拾”之后进行。要叫他感恩戴德,知道“你的好处”,公司对他的评价。要他既不可能再犯旧错,甚至比过去更积极。我之所以说不要调动他,是因为这样做对黄没有什么好处。对本店没有好处。而且,这事如果“传到”他新单位去,他照样没有办法工作。
5 ......(现在得哄孩子,就不想了,嘻嘻。)

开除
然后私下教育过后,确定小陈人品没问题的话,再推荐到别的地方去

8开除~~~一个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