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与复代理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22:20
甲委托同事乙在春节回家探亲时代买茶叶10斤,并交给乙5000元钱。乙受委托后回家探亲,适逢春节家乡不产茶叶,于是将情况告知甲。甲称可留下钱托人以后代买。乙临行前一晚上逢好友丙来探望,乙将买茶叶之事相托,丙欣然应允,于是乙将5000元钱交给丙。问:
A. 假设丙拿到钱后回家路上遭强盗抢劫,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担?
B. 假设丙拿到钱后逃之夭夭,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担?
C. 假设丙此前从未见过茶叶为何物,故在买茶叶时遭人欺诈,买到10斤芝麻叶而非茶叶,该损失谁来承担?
[答案]A题甲来承担;B、C题乙来承担

我想知道为什么??

A:因为甲已经同意乙的转委托给丙的行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是无偿的委托关系。丙方持有的5000元被抢,丙方并不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故该损失应由甲方来承担。
依据:“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C:因为乙作为转委托人,其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丙在选择第三人以及在下达指示时存在过错,故其应承担责任。
依据:“第四百条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