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要离婚,现在离婚主要是房子有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3:21:06
我和老公要离婚,现在离婚主要是房子有争议,房款一共分三次还交的,第一次是05年秋天,5万,老公的父亲交的钱,第二次是06年9月份,5万元的银行贷款,老公的,还有2万是老公的父亲交的, 我们是07年1月结婚的,到了07年9月份,交第三次房款,4万多,钱是我交的,{老公结婚的时候一分钱没有,}接着9月份就开始还贷,从老公的工资里面扣,每月500,他的工资是每月1000,然后是装修,我的父母出的钱,将近3万块钱,而后又是买家具,花了1万多,都是我出的钱,现在没有住到新房里面,老公要和我离婚,我并无过错,请问,这个房子我占有多大的比例?要是离婚的话, 这个房子能分给我吗?我急啊,,请各位帮小女子一下!急~~~~~~~~~~~~~~
现在房产证还未办理,

根据你说的情况,由于房屋是你老公婚前购买,而且男方在与你结婚之前已经付过2次房款了,因而房屋应该是属于男方的。
但结婚后你在07年9月交的4万多元若能证明是你婚前财产的,应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婚后以工资的一部分还房贷,也依法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他返还共用工资偿还的房贷总额的一半;你父母出资的装修款是在你们婚后赠与的,若没有明确说明赠与你的,在法律上视为赠与你们夫妻二人的,你们有权各要求一半;买家具的1万多元,你若能证明是你的婚前财产的,也应归你所有。因而,你无权对房屋主张权利,但可以要求男方返还你相应款项(4万多元+男方以工资返还房贷总额的一半;你父母3万多元的一半+你买家具的1万多元)

若你想要房屋,只有和男方协商,你支付男方相应的款项,让他把房屋所有权给你(在法律意义上,是属于转让或赠与),你们可以先协商并签订一个房屋转让协议。待他有房产证了,再去做变更登记。

房产证还未办理没关系,如果真的要离,法律是来说财产是各占一半!

各得一半!

又是离婚,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