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看守所已经2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没消息呢?检察院什么时候通知家属呢?这还的等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52:21

如果在侦查阶段最长可达8个月7天,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达6.5个月。
  一、侦查阶段
  1、拘传: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以1天计。
  2、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计37天。
  3、逮捕后侦查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法律规定最长可达7个月。
  如果具备以下两种情形,则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可能更长: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二、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169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

我有个朋友关在海淀区看守所半个多月了看守所也不通知家里人,这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判了刑才让家人看望啊 我朋友进看守所已经10个月了,请问什么时候才能下判决,! 我朋友关在看守所已经40天了,请问大家在没有判刑之前,也就是现在可以通信吗? 我朋友现在在遵义第二看守所,家属可不可以会见在看守所未判决的人犯? 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查到朋友是否在看守所 我有个朋友2年前合伙盗窃2辆摩托车,现被检举抓送到看守所,请问他会被判刑吗? 我怎样才能看到在看守所里的朋友? 我一朋友偷了其公司一台笔记本电脑,现被关在看守所电脑已经归还其公司,请问这样会被判多久? 我有一个朋友现在被关在上海市第二看守所了犯盗窃罪的严不严重 看守所里面是个什么情况,我朋友在里面,是不是很苦啊?里面是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