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条在哪个法律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28:24
那条法律写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立法法第五章?

这个是法律适用原则,没有法条规定的,是法理学的范畴。
当两部法律是不同位阶的时候,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当两部法律是同一位阶的时候,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这是法律的一般原则,属于法理范畴。并不能在哪个具体的法条中看到“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句话。但是,在部分法律中能体现出类似的规定,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是对过失重伤罪的一般规定,而此中“本法另有规定”指的是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本身也是过失犯罪,此时就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体现。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相并列的法律基本适用规则之一。我国《立法法》第83条规定,既是我国法律首次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的明文确认,也是首次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适用条件的设定。

张松柏同志既是律师又是专家,不会连《立法法》都没读过吧??
郭永生同志的回答更加敷衍~

这是一个法律适用的原则,属于法理学的范畴,法条里一般是没有规定的。

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