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如何理解“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42:24

<会意>,<形声> 字

小篆:义,从「我」,从「羊」;我谓己,羊谓善祥之意;于我所表现之善祥为义;其本义作「己之威仪」解,见《说文》,乃一己所显现于外的气质、容止等合称之曰义。

其义为:

1.事之宜曰义。如《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2.天理、正路曰义。如《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

喻于利。」

3.济困救失之美行曰义。如《史记•信陵君列传》「以君子

之高义,为能急人之困。」

4.准则、法度曰义。如《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朝以正班

爵之义,率长幼之序。」

5.礼节、仪式曰义。如《尚书大传》「尚考太室之义,唐为

虞宾。」

6.意义曰义。如字义、诗义、文义。

7.善其义而称美之曰义。如《吴志•孙贵传》「舒伯膺兄弟

争死,海内义之,以为美谈」。

8.平、公正曰义。如《孔子家语•执辔》「以之礼则国安,

以之义则国义。」

9.笃守正义的曰义。如《孟子•尽心》「春秋无义战」。

10.纯尽义务的,公益性的曰义。如义演、义田、义卖。

11.假托名义的曰义。如义母、义齿。

「义」,由「我」和表善祥之意的「羊」组成,意为我善良,深深含着人性本善之义,此正说明「义」乃与生俱有的德行。故《礼记》言「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因为义者,德之宜(道德的准则)、事之宜(立身处事的依据)、天理之所宜(顺乎天道自然的法则)。由此可知「义」乃一切道德之根基。

但应如何取义、行义呢?

《论语》云:「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就是说财物来了、利益来了,权位来了,首先要问「应得吗?该得吗?可得吗?」若非取之有道,恐怕后患无穷,更何况佛家讲「财物为五家共有」。是哪五家?

1.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