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关司能赢吗 有法律知识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13:23
07年5月,我的焊工本到期改验证了我们厂子的一个同事说他能验我和几个朋友把本给他了(望后叫他甲)每人320元 ,他又把钱给了他的一个朋友验去了(已后叫他乙)。过了一年我找甲,他说没办了把焊工本给了我们说钱过两天给,那时焊工本已经作废了一直到现在还没给我们钱,甲说找不到乙没办法也不还钱。我找到甲给我们补了张证明有甲的签字没有手印。请教哪位搞法律的高手指点一下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还有我的焊工本已经做废怎么办这场关司我能赢

您与甲之间应属委托关系,且属于有偿委托,甲将委托代理事务交给乙办理,则属于转委托。
甲乙均为完成代理实务,您可选择向甲乙任何一人主张赔偿,包括退还委托费用,以及重新申领焊工本的培训、考试费用,还有您的误工损失。
最后,证明只要签字即可。
从法理上讲,您胜诉有望,但实际上是不是值得起诉,还望您仔细斟酌,人情关系,诉讼支出等。

钱可以要回来,但是最好要有收条作为证据,否则对方甩赖否认的话,到法院你也赢不了,钱就要泡汤了。否则有对方书面说何时要还你钱的证据等;

焊工本作废的话,就要看有关的规定了。一般证书的延期都有个延展期的,但是过了一年还没延期,估计就真废了。

不知道你这张证明的内容,这里不好给你答复

根据你的表述,你和你的几个朋友把“焊工本”给甲,每人支付320元,由甲办理验证,该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代理关系。后甲又交给了乙去办理,其行为又构成了转托代理关系。一年后你找到甲,甲给你们补了张证明,有甲的签字(有没有手印没有关系)在该证明如能够证实以上事实的情况下,甲就应当如约完成代理事项,其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甲应当事先取得你们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你们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同意或不知甲转托给乙(关键看你们当时、转托乙后是否及时知道或者同意由乙来办理),那么应当由甲对自己所转托的乙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甲应当负责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你们的“焊工本”因其延误导致作废的损失,该损失可参照重办或补办“焊工本”的相关费用确定。否则可诉讼解决,法院在依法查明以上事实的情况下,应当能够支持你们的主张。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 , 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