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为夏普屏 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1:07:09
诸多洋液晶电视“挂羊头卖狗肉”,采购台湾屏对消费者宣称是自家屏,引发欺诈的质疑。当然并不是不能够使用台湾屏,只要台湾屏技术指标过关,厂商依法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也一样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构成欺诈。厂商只要在液晶电视上明显标识自己所使用的是台湾屏,消费者购买不会构成欺诈。

对于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采购零部件生产家电产品的现象,诸如夏普所举的例子“在显象管电视时代,TCL、海信等彩电品牌采购的显象管都是松下品牌的,但厂家生产出的电视依然叫TCL、海信牌,也没有向消费者强调显象管是用了松下的,”我们没有认为其构成欺诈,因为消费者对显像管有着正确和清楚的认识,即使不标识,也不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

用台湾屏来冒充夏普屏,明显属于欺诈。这样是故意引导消费者将液晶屏认为是原厂屏。由于液晶屏占到整机成本的60—80%,消费者购买液晶电视会主要考虑到厂商所使用的液晶屏的出处。对于那些没有明显标识,也没有宣传全部采用自己原厂屏,也同样构成欺诈。因为没有告知消费者核心部件的来源,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会误导消费者认为液晶屏属于原厂屏。

夏普电视 有些型号 也没有采用自家屏~
现在市场就这样 你用我的 我用你的~~~ 不可能自己什么都生产 貌似这也叫双方合作~~
你就SONY液晶吧 里面的零件 有几个是SONY自己的~ 其他品牌情况一样~

台湾屏 确实不怎么样~ 低端型号 基本都是~~~
中端或中高端 基本采用三星 夏普屏貌似都只有小设备才会采用 比如:PSP等 电视机用的少 而且用的也都死贵~~

有一点 如果商家宣传用的是什么屏幕 当你回家后如果发现不对 很明显已经违法了~ 带上发票和有关证件 可以起诉商家要求赔偿或更换~

不违法

贴牌,只要有授权就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