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在衣服厂里和一男同事发生口战后,此男动手先打了我表姐,随后我表姐过于激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29:09
就用剪刀不小心刺到了他的眼睛,他现在在医院里。我表姐在公安局.........。本人法律知道不太懂,请那位懂这方面知道的人作下分析。求教。如果对方要向法院告,是否要做牢,那男子眼睛做手

看法院的定性,如果是故意伤害,有可能判刑.如果是过失伤人,负责医疗费;如果是自卫,不承担任何责任.眼睛如果不瞎,也不会有问题.最好双方协商解决.不要上告,比较好.

问题关键是哪个男的伤的重不重.

轻微伤,轻伤,重伤.公安局有个鉴定科.

照你上述哪个男的住院的话,要是男方非要告你

姐,那就准备坐牢吧.

要是认识公检法的快去找关系吧,花钱是必须的.

按你上面的所说情况,是属于自卫,但是要有在场人证明(证据)那个男先动手;你表姐无意刺到了他的眼睛.如果找不到证明(证据),尽快找律师帮忙.

打人不对

属于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