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声誉属于无形资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57:46
这个问题一直搞不懂啊!

不属于。
这个应该属于“商誉”。

无形资产,必须是能独立于企业存在的,也可以说它是可以买卖的。
而学校的声誉,离开这个学校实体以后,它将不复存在。也就是说,不能单独将“声誉”出售。
这一点跟“商标”是不一样的,如果学校将自己的形象注册了商标,那就属于无形资产了。

属于

属于
因为声誉影响学校的社会形象,影响学校的健康发展。

当然要算

新制度把商誉不再列为无形资产了

在法律上不属于无形资产。
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