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房子把工程承包给别人,有一个人工作的时候被墙砸伤了请问谁负主要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23:41
我们家因为翻盖房屋,找到当地专门帮人拆房屋的人拆房,但是有一个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因为自己操作不当而被墙砸伤,现在他们要求我们负主要责任,我们没有签任何的合同.请问应该由谁来负主要责任呢?(他是由于自己违规操作而受伤的)

你的问题主要是区分承揽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雇佣关系的概念以及构成要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进行区分。首先,从历史发展来看,劳动关系脱胎于雇佣关系,雇佣是劳动关系的雏形,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是雇佣关系。因此,雇佣关系是雇主支付劳动报酬,雇员提供劳务的法律关系。其次,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主要看四个方面:(1)双方有无雇佣合同,口头或书面都可以;(2)受雇人有无报酬;(3)受雇人是否提供劳务;(4)受雇人是否受雇主监督[注]。承揽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1)承揽人完成合同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不受定作人支配;(2)承揽合同以完成并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不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3)承揽人与定作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人身依附关系。
  如果你能证明你们和包工头之间属于事实上的承揽合同关系,那么你们就可以按以下规定脱离责任:

  根据1995年1月14日劳动部劳办发[1995]11号函规定,如果包工头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雇佣的工人发生工伤,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包工头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订立了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雇工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包工头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