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利把还没有还钱的欠条收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0:38
我想问一下,在我婆婆和公公离婚前,我公公欠了别人1万块钱,后来离婚后我公公一直没还,也联系不到他的人了,现在债主要求我婆婆还钱,并且去法院已经起诉,法院判我婆婆还钱,当时是说债主到我家来取钱,债主也同意了。但是最近法院给我婆婆打电话又说让我婆婆在周日把钱给送到法院去。当我婆婆提到要要回欠条时,法院那边称欠条已经收档,不会给我们了,法院那边会给我们写收据。并且说要是不还的话就到我家强制执行。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的话是不是合法的。希望有关的专业人士能给予我们帮助,万分感谢。

其实法院将欠条收档是应该的,一般来讲,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欠条都是债主自己拿着,以作为索要债务的凭据。如果法院不收回的话,可能原债主会凭原欠条再向债务人索要金钱,或起诉,法院是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诉讼中有很多,例如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有的法院要收回双方的结婚证。具体做法不一样,有的将欠条、结婚证原件当庭撕毁,有的存档。但实际上,法院的档案存档是有时限的,1万元的案子在北京的法院只存档3个月,之后也会销毁。
法院收取当事人的证据原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要出具收据。而且如果你在法院监督下履行了债务,也就是还了钱,还可以让在法院监督下,要求债权人出具相应证明,由法院佐证。
这些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不必要非要要回欠条。

可以收档,但要给你出具收据。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