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在中国建立了一个公司,想在北京居住,并工作,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09:05
外国人刚在北京建立了一家合资公司,现在想办理长期在中国工作的手续!两三年的!应该去哪办!要准备什么资料!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