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36:13
W公司委托U公司加工B材料(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A的实际成本70万元。加工合同规定的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企业的消费税率10%,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40%,其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有关款项通过银行结清。
请写出会计分录,每步都可以详细分析者加分.
不要复制粘贴过来,重要的是每步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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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B 700,000
贷:原材料—A 700,000
支付加工费,计算有关税金:
增值税:200000×17%=34000
消费税:
准予抵扣的消费税:100000×60%=60000
应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100000×40%=4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B 240,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334,000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9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B 9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