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享有继承权吗?他应承担什么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40:02
男性成年人A依民俗过继给B家,B家已有女儿,家族称补续香火,在继承方面有什么规定?

A男性从未在B家生活过,和B家是堂叔侄关系,这种过继只在家族中已获默许。B家并未许可,因B早年丧妻,女儿远嫁,只在逢年过节才回家,每月有寄赡养费。 请问过继后,A应承担什么义务,是否享有继承权?过继是否需订立协议。

过继后 应该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义务

只要是在生活上有赡养与被抚养的关系 就有继承权

没有履行法律收养收续,那么在法律上双方之间没有权利义务。不是订协议的问题,而是要履行法律手续的问题。

我先来,据我所知,这种所谓的家族过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也没有法律上的第一继承人权利,正式过继当然需要有关部门的程序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