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00:30
A公司与他人发起成立B股份有限公司,设立B公司筹监处,B公司筹建处向C装饰公司购买100万装饰材料用来装修A公司作为出资的大楼,B公司筹建处与C公司合同约定B股份公司一经成立,及向C公司付清贷款,但B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没有募集法定注册资本,故B公司没有成立。
问:1C公司的装修100万由谁偿付?为什么?
2谁为已缴纳的股款的认股人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A公司与他人发起成立B股份有限公司,设立B公司筹监处,B公司筹建处向C装饰公司购买100万装饰材料用来装修A公司作为出资的大楼,B公司筹建处与C公司合同约定B股份公司一经成立,及向C公司付清贷款,但B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没有募集法定注册资本,故B公司没有成立。

一,100w的装饰材料款由A公司与“他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公司设立中的公司没有民事主体资格,设立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由发起人承担。
二,发起人应当退回已缴纳股款并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认股人。发起人不需要承担另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