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是否为工伤?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56:16
我母亲在上班途中摔伤,原因是镇府修自来水管道而使道路泥石淤积,又没放置警示灯或告示牌,路灯坏了,骑的是电瓶车,所以上晚班时出了事故。我想问这算不算工伤?现在我母亲伤的很严重,肩胛骨断了,钢板需一年半时间才能撤除,还得休息一年,今后不能再干重活,我想问这医疗费误工费等应该由哪一方负责?公司和政府都有责任吧,两边有冲突么?
谢谢
我还想问那公司的意外保险费应该由公司承担吧?

不能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出现交通事故(被车撞或者两车相撞)才能算工伤。应该由政府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资的损失。施工队和政府负连带责任。

不是工伤,在上班途中和机动车发生碰撞才算是工伤。可以找政府解决。

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政府没有责任,应该由施工人承担侵权责任。和工伤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