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误伤人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37:07
2008年10月9日,我外婆在马路边朋友的门市玩扑克,另一老太太买了一个拖把背着孙女也来看,孙女只有两岁多,催她奶奶走,然后就要拿拖把,拖把没有拿稳掉下来打到我外婆头上了,外婆痛得捂住头,她奶奶就问有没有事,外婆说没什么,我趴在桌上休息一下就好了。那人就带着孙女走了。后来,外婆坐在那里,感觉头越来越痛,身体也没力气了,其他老人就帮忙叫来了妈和我,然后找到那个人,一起去了医院,那人交了两百块钱,照了CT检查头部,医生说得了脑震荡,需要先交三千块钱住院治疗,我们拿出来家里唯一的一千块钱先交着,在村干部面前,那家人先是巧言推脱,后来直接说了一分钱不给,要打官司奉陪。我去咨询派出所的人员,他们说不能立案,因为这是未成年人误伤人,不是有意的,只能自己先垫着医药费,派出所不能对他们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应该怎么处理?被告是孙女的奶奶还是他父母?如果打官司,他们是应该负全部责任还是一部分责任?该不该让他们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护理费、营养费、车船费是不是也应该一并算入?法律依据分别是什么?另请提供此类诉状模板网址,谢谢!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被告是孙女,她的法定监护人是她父母,必须出庭,也由他们代为赔偿
付全部责任,含你说的因损害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及今后的护理、营养、精神赔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