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会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34:06
女方与男方及婆婆,儿子共住一个两居室的房屋,房子是使用权房子,房证是婆婆的名字,女方与男方结婚已经20年,房屋是婚后有的,离婚后儿子(已20岁,大学在读)与女方一起居住。问这种情况房屋会如何分配?
是使用权房子(房产的),不是产权房子。

使用权房无所谓分配。如果一时没有去处,征求婆婆的同意看你是否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如果你要离开的话,可以争取夫家补偿给你一笔钱用于在外租房,具体数额看大家协商的结果。

房产证是婆婆的,这就麻烦了,那是婆婆的房产,不能分割。

是这样的:
一、谁是首付、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以及婚后共同付款并不能够决定房子的归属。如果房子是婚前购得,那么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如果是房子是婚后购得,那么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会参予分配。房产是否是婚前购得,一般看房产证的颁发日期与结婚证的日期孰前孰后。这与谁首付、谁按揭没有关系。
二、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如果要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话,只需进行有关的协议即可,不管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协议都行。
三、如果房子是婚前购得、婚后按揭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得到婚后按揭的所有款项的一半作为补偿款,不管是否在离婚时已付完按揭。

房产证是你婆婆的,肯定就是你婆婆的,就算你出过钱,你也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