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2:54:19
2004年时,我的保险费被保险公司的一个员工贪污8000,反映到保险公司,领导解决了问题,但是留了一个“尾巴”。说那人拿不出钱,因为要恢复我们的保险,结果让我们又多交1400元,保险公司的经理说:“这笔钱到时候让那个员工还给你们。”经理一拖再拖,到现在还没还。

保险公司经理的说法不对,保险公司的员工是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收取你的钱的,所以你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公司在赔偿完你的损失之后,可以对那名员工追偿,没道理让你去找那名员工(除非你也有过错)。

有什么证据 比如收据什么 有的话 法庭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