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份合同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35:16
用工合同
甲方:某某广告公司
乙方:某某某
根据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给乙方每月提供工资,试用期(含学习期)400元,期限壹个月加广告提成10%,试用期之后能独立完成平面设计、影视广告制作后每月基本工资800元加广告提成10%。
2、乙方应尽的义务:办公室内卫生,按时上下班,制作设计平面、影视、户外等广告,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遵守本公司规定,甲方有辞退的权利。
3、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3年,否则属违约行为,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培训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大约6000元左右)。
4、合同期满后,需续签合同,乙方必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绝对不能影响公司利益,如影响公司效益由乙方承担。
5、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某某广告公司
乙方:某某某
2008年8月18日
可以说有效没有.我当时听信别人的话已经签了.谢谢各位大哥大姐.我只是有点反悔.想解除合同不知会不会对我不利.

第四条无效,一般三年合约期满,如乙方提出,可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协议要求必须由乙方提前三月书面提出,还不能影响公司效益,没理解,应该无效。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代表全部无效
这个公司这么牛,培训一月就上岗的800元岗位培训费值6000?培训一个月就要干三年?
设计这个活没基础一般一个月不可能出道,出来了也就只能做改改尺寸,换个字体的粗活,对公司不值得要签三年卖身契呀,我是指对谁都不值。
合同写的这个水平公司不大吧

感觉这个合同,都是强调甲方,对于乙方的一些利益没有保证,建议慎重签署。可以与公司继续协商,一定要保证自己的权利。

合同有效。大胆的签合同,此合同对 单位及其不利的,因为约定的内容中对你不利的都违法!
哈哈,不错,就喜欢这样的合同。
合同里只约定试用期,所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即为正式的合同期限为一个月。
基本工资为800元,如果没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此约定有效,否则无效,无效时基本工资为单位同业务的基本工资标准,否则为当地同行业同业务的基本工资标准。
“属违约行为,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培训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大约6000元左右)”此内容违法无效。
第四条也可以说是无效,形同虚设啊,喜欢这样的合同!
看来这样的单位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合同都这样,还能好到哪里去!

有效,但不完备。
建议你尽快与他们签一个补充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完备的主要有:工资怎么发,什么时候发。甲方应提供什么样的办公环境或办公设备。合同到期后,你想离开,是否需要提出书面的。甲方违约怎么办。

方法有三:
1,拍屁股走人;
2,协商辞职;
3,咨询当地律师,可登陆徐涛律师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