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 交通法规!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37:51
甲骑一辆非机动三轮车直行至一居民区门口时,乙开车从门口出来左转弯,在乙转弯时,甲正好过来,甲为了躲避乙的机动车自己所骑的三轮车发生了侧翻,倒在公路上摔伤,由于采取措施,并没有与乙发生碰撞。
事故现场:乙机动车在离居民区门口左侧约2米,甲距门口左侧越0.5米。
附:甲当时在机动车道行驶,事故现场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央处。(隔离带)。
交警意见:调解:乙赔偿甲医疗费(住院期间)。诉讼: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去法院诉讼。交警认为,甲属于紧急避险,付有次要责任,乙付有主要责任。
强调:甲没有与乙发生碰撞。
问:1 甲 乙双方应付什么责任?甲行为是否为紧急避险?
2 此次事故是否为交通事故?
3 诉讼至法院,乙能否胜诉?
请多多指教!迷茫中...

uuu

1,甲属于紧急避险,付有次要责任,乙付有主要责任。
2,是
3,40%

个人认为交警意见基本正确。但我觉得此案属于交通事故,已经出了小区,进入道路与道路上行驶的非机动三轮发生的事故,应是交通事故。起诉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如能私下协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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