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追加为被告的,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16:52
我是一起诉讼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我与乙在这起民事诉讼案件中应当承担相同的义务,但是甲起诉乙,没有追加我为被告人或者是第三人,我也不知道诉讼一事,后民事判决已下,乙履行不能,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的财产,请问我是否应当提出异议啊?提出异议应当以什么为理由?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理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没有要求你履行义务,你不是案件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此外,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57条、最高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规定》第73条对执行异议也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