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代理权的人,滥用代理权是否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06:35
如果要,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有代理权的人,滥用代理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承担民事责任。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的主要类型有:1、自已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自己代理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则要向被代理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代理行为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则此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应有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双方代理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的民事行为。对此类代理行为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并没有违反双方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并且促成了交易成功则此行为应为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双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则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被代理人根据代理人的违约程度可撤销委托合同。
3、关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