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43:49
甲犯故意损坏财务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在缓刑期间又盗窃他人价值5000元财务,后交乙变卖得3000元。甲应该如何处罚?乙的行为要如何定性?
我算了一下,甲至少要判10年,对不对啊?

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不可以假释。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一定。

甲在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又公安机关报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程序规定裁定撤销缓刑,前后两罪数罪并罚。

5000元已经构成数额较大,但是否构成数额巨大还得看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具体规定,数额较大最高判3年有期徒刑,最低判拘役;数额巨大最高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最低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是5000元仅仅属于最高法规定的数额巨大的下限,除非是经济很不发达的地区,不然5000元构成数额巨大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不是从犯、胁从犯,又没有自首立功情节,综合考虑起来,如果你们那个地方不属于经济很不发达地区的话,甲单这个盗窃罪最多判处3年徒刑,数罪并罚加起来在1年到4年之间;就算你们那边真有那么穷,5000元也算数额巨大,单这个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