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拿了吧台的钱跑路算盗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07:32
我们网吧的吧台收银员以上厕所为名,找其他工作人员帮他看一会。实际拿了吧台里面600多元钱跑了,留了张纸条,说他拿了自己辛苦得来的工资,现在有事走了。里面一共有1000多元,他工资实际是900/月,但是他根本就没做满一个月,也没到发工资的时候,他拿了自己的工资就这样跑了,请问算盗窃吗?如果不算盗窃,请问我可以怎样寻找法律帮助。
瞎扯的人请不要回答了,要是每个员工都这样,我不如早点关门好了,每个人都说自己有点事,把吧台的钱拿了就跑路。

毫无疑问,他的做法属于盗窃
不过感觉他有难言之隐,就算拿自己的工资也可以跟你明说啊,为什么他不敢对你直接说呢?
你可以选择报警,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建议:有一天面对他的时候可以诚恳地跟他谈谈,毕竟他只拿了600元他自己认为是属于自己的钱(当然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

从法律上讲,算是盗窃,但是数额不大。况且人已经跑路了,如果你了解他的详细底细还可以,如果只是你从外面随便招来的伙计,你去报警,警察不见得会为了600块玩命追他,不是在玷污咱们的人民警察,但是事实确实是那么回的事。在这个问题上,我是这么想,他这个做法是极端不对的,想必他花这个钱心里也得掂量掂量,以后这个心理包袱算是背上了。而你呢,损失并不大,900的工资拿了600跑了,估计人家也是琢磨没干满一个月没好意思多拿。况且当时有1000块钱。你现在要是寻求法律帮助除非你能找到这个人,你才可以起诉他,如果找不到就算了吧。不过出了这事以后你要好好反思了,把管理的漏洞给补上,要不以后再出这事也不好。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拿走营业款,属于一种职务侵占行为,因数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标准,可按不当得利进行民事诉讼解决。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此种行为构不成盗窃罪,因为盗窃罪的构成需要符合“秘密窃取”的条件。
  法律依据: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找什么法律啊。不应该找。那个人没有把钱都拿走就是阿弥陀佛了。人家也不容易。有点善良之心。

算偷窃....
见算她做满一个月.也不能私自拿钱走人的..
可以到法院告她,要求她把钱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