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必须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2:58:08

从道德角度看,能还还是尽量还吧。我国有这种传统。

从法律角度看,这是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简单说不继承财产也不用承担债务。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遗产包括债权和债务。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放弃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就是说:被继承人的财产应该是先还债的,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资不抵债,可以放弃继承,就不会有债务问题了。
同时法律还有一个排除条款,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依法清偿债务。这一规定是保护老幼病残等人分得遗产的权利,应当优先于清偿债务.

我国法律的精神是,只有在父亲死亡后,以儿子继承遗产数额为限承担父亲生前债务,因此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父债子还的问题,儿子是否知情不受影响。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赌债依法不在偿还之列,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所产生的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您不需负责赌债的偿还

不用啦,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父债子还”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立、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承担其后果的能力。如果你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他所借款用途与你无关,那么他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及债权人有约束力。就是说只有借债的人,才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