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到家我该怎麽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34:28
对方的起诉状!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孩子规原告抚养.被告出抚养费、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2月份.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11月29日在民政局登记,12月2日举行婚礼仪式。06年9月10生以孩子。由于原被告缺乏了解,相识几个月就草草登记结婚,婚后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吵嘴打架,为建立夫妻感情,08年1月8日分居至今,夫妻感情无和好余地。故请求法院判如多请。
此致
。。。。法院
我该怎麽回复答辩? 请教...................

要是你觉得你们之间还有爱就尽量挽回,毕竟要为孩子想一想.或者你也觉得想分开只是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话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如果你的经济比叫好,生活稳定的话,那么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就会想对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