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后强奸法院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6:53
我伯伯喝多了酒,
大概是一斤4两,
脸都喝青了,
当天还打电话给我,
我没接到,
后来我大概在6、7点钟的时候又打过去,
听的出来他喝醉了,
问了我生活学习怎么样之后我就挂了,
后来大概第二天下午1点的时候又打过来,
问我是不是打过电话给他,
说他昨天的事他都不记得了,
当天下午5点多的时候,
我阿姨告诉我他被抓了,
被一个女人〔二十几岁,经常和我伯伯一个四十几岁的人发短信〕告强奸,
我伯伯说他一点映像都没有,
那个女人住院了。
这种情况下法院怎么判?
昨天回来,
听伯母说,
银行行长查看过银行的监视器,〔我伯伯是银行保安,住在银行里〕
发现那女人竟然在银行洗澡,
还让我伯伯给她拿毛巾.
并且她录的口供时间上有太多的偏差.
还有就是遥控器〔银行是遥控铁门〕在我伯伯身上,
她是怎么出来的?
为什么她出来后遥控器第二天还在我伯伯手上?
我觉得她是在诱奸.
可是我伯伯又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
他知道后警察说什么他认什么〔签字〕,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1.公安机关先会调查清楚有没有强奸事实,因为他们两人本就认识,是否通奸,或者本身就没有,诬陷,等都要待事情查清楚后才可以认定,审理时不会仅听那女的一面之词的,
2.具体要等警方调查,即使强奸,也要分强奸是否完成或者强奸未遂,都是有不同认定标准的,
3.如果警方调查后认定有强奸事实,那么就按强奸罪定刑,酒后强奸不影响定罪.
因为强奸罪性质恶劣,是不问原因的,只要有强奸事实就可以构成强奸罪.
4.强奸罪,若他没有恶劣情节,法律规定要判3到10年之间有期徒刑.

醉酒导致的意识不清不能算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缺乏主观腰间,所以只要符合强奸的构成要件,不管是否醉酒,均可以定罪量刑。但醉酒本身一般不构成量刑的考量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如下: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可以私了的话就没关系
如果不能私了的话就按强奸罪判处

1、如果真的是强奸的话,即使是酒后仍会构成强奸罪。

2、你说的疑点甚多,是不是真的有强奸的事实还不能确定,不可能仅由被害人的叙述就定罪,要分清是强奸还是通奸,或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是被诬陷的。最好能查一下处于什么阶段,是由那个机关来办理(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相应的制定措施。

3、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