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国税是否按铺面积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12:52
月收入少于5000元是否交税?

1.个人幅度起征点。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规定为:(细则第32条)

(1)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600~2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200~800元;

(3)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各省级国税局在上述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高起征点。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下岗失业人员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销售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财税〔2002〕208号)

3.个体户销售农产品提高起征点。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销售农产品占总销售额超过50%(含50%)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国税发〔2003〕149号)

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