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天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37:08
我在天津银行办的公积金贷款,每月很是麻烦。
因为不是那种银行直接从公积金处直接化扣的那种,(建行目前是)
所以每月存上一定数量的钱,最近听说,可以通过什么什么的手续,直接代扣的。
请问:有知道怎么办的朋友吗?

去天津银行办理代扣业务流程:
一、交过一次以后就可以办代扣。
需要先去取一张表和一张申请书,填上以后交单位盖章,然后,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盖好章的《申请书》和《申请表》
(注:从银行拿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办理程序》有详细的填表说明)
(3)住房公积金卡并打印公积金查询单
(4)代扣储蓄卡
(5)正楷签章
(6)《贷后须知》
先打一份还款查询单(提供贷款帐号16位151***开头的,就可以打印),然后开始办理代扣手续。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回执,上面有约定签字的时间(大约一周)。

二、按约定时间去签字,带身份证和方章,然后工作人员会建议你向代扣卡中存入2个月的还贷金额。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逐步在全市各承办银行推行

为方便贷款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后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昨日起在工商银行河北支行和天津银行开源支行推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今后将逐步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推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业务指南

委托提取更方便快捷

可在申请贷款时办理

据介绍,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是指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委托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以下称“缴存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借款人及配偶同时具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账户的,应同时委托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管理中心将委托缴存银行于10个工作日内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借款人及配偶每月无需到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据介绍,新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