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主责后申请复核交通队又称无法判定,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10:57
2008年7月14日下午13时40分许,我驾驶辽BCZ781厢式货车正常行驶在旅顺黄泥川开往大连方向,在接近限速路段慢车道时,我正在慢车道内行驶,事故发生时前方和侧方没有车辆,我是被撞击后翻车的。旅顺大队现场勘查和了解情况后下认定书如下:我驾驶辽BCZ781“金杯”厢式货车,因操作不当,至使车辆失控,向右侧与路边石桩相撞后,又与顺向行使的辽BA7369“金龙”大型普通客车相撞。而判定责任时却只让我承担主责,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从认定书上看旅顺大对偏袒我了。可是他们根本忽略我做为当是人的陈述,而是给我强加了一个他们自定义的过程。我不服提出要求复核,在这种情况下旅顺大队于9月5日将原认定书撤消。这期间旅顺大队又提出:承认是对方撞我的,但又说我有可能占错道,所以责任很难断定。我很无奈!我现以将旅顺大队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出理申诉事项答复意见书以及事故照片以整理好。希望能人指点一二,能够澄清事实。
另外有一事咨询,请明白缘由的志士知人告知!
辽BA7369大客车行驶证上记载的的发动机和大架号码与实际事故车是不相符合的,事故车的发动机和大架号码系辽BA7370大客车。该车是否具有道路行驶权呢?

去你本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好找个律师。另外,这个可能很费时间和精力,还有费用。你可以衡量一下,接受现在的结果和讨回公道那个更划算。如果都不划算,不如选损失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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