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财产平分不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59:17
首先申明,不是我要离婚。是我爸妈。
我爸经常打我妈,以前有过外遇,昨天他又打我妈了,说要离婚,差不多二十年来,我爸对我妈最多的是打骂,我妈这辈子嫁给他,算是瞎了眼,我话说得这样狠,足以看出我爸在我心中的印象了。现在我也受不了了,我同意我爸妈离婚,但是我知道我爸不会把财产拿出来做财产平分,他说回去也要把房子卖了,自己拿着钱出去鬼混,所以我想动用法律,把财产平分,我现在也成年了,但是我不知道到时候离婚,我会怎么判,还是我愿意跟谁就跟谁。还有,到时候如果法律判了财产平分,但是我爸又不拿出来给我妈怎么办?建房子的钱大部分是我妈辛苦挣来的,我是农村人,但是我们的房子在家里是很好的。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请大家帮帮我。

因为心急,语句可能有点乱,请大家见谅!
我已经满18了,我所说的判给谁,是指,如果我爸妈离婚了,我上谁的户口?我也不需要分到家里的房子,现在只能让他们离婚,我妈才会好过,要不然会死我爸手里。

首先,你妈妈可以向男方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一般是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均分。
建议你和你妈妈在起诉前列好财产清单,收集财产的证据,另外尽量收集男方家庭暴力(经常打你妈妈的证据,除了你的证言,也可以对男方承认该事实的话进行录音)、有外遇的证据,在分割财产上将对你妈妈有利。
其次,若法院判决生效后,男方绝不履行的,你们可以向法院提供男方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你已成年,不存在归谁抚养的问题。你父母离婚后,你可向你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另外,若你母亲能够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婚外与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请求判令男方承担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婚姻法>>可作参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