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手)员工辞职就不能享受该有的转正待遇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42:09
我有一个朋友,在重庆一家希尔顿美容部上班,她们签合同时注明是2个月转正,但现在都已经6个月了,还没有转正.我朋友就另找了工作,对方要求20天后上班,没想到在我朋友提出辞职时,公司却故意作对,马上给她转正(没填任何表格),结果就得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她过20天走的话,这20天不但继续上班,而且只能拿10天的工资(等于白上10天),并且 其他员工都补上了4个月的转正待遇,而我朋友却没有,原因是她是辞职员工,并且还扣了4个月的保险.我想问几个问题
1 在辞职的当天不经本人同意就转正,这样做是否正确呢?
2 在辞职当天被转正,然后只有提前30天,如果20天时就走了,是不是要把这20天的工资扣去10天呢?
3 既然是转正,为什么前面4个月转正待遇不能享受呢?并且合同也规定了2个月转正,她这4个月的转正待遇是否应该补上呢?
4 既然保险都扣除了(因为转正后才买保险),是不是转正待遇也该补上?这些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住房公积金,这些保险哪些可以转到另一个城市,比如转到上海,如果不能转,能取出来么?
5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能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权益呢? 打官司肯定不现实,能有其他方法么?
我初来乍到,只有这么点积分 ,希望大家能帮我指点指点.公司欺人太甚了,实在是咽不下这口起,求求大家了!

单位在员工上班六个月后才结束试用期转正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的2个月的约定,已经违约。如果合同期限不满三年,就更加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要求单位立即解除合同。只要单位有过失或违法,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转正是要有手续流程的,不是单位口头说转正就转正的。一般要通过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转正。或者要劳动者写转正申请,经单位审批通过才转正的。肯定要有书面证明。所以该单位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2.可以采用这种做法,这叫代通金,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要马上走人,就要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赔偿给单位,提前15天,就付半个月工资给单位。
  3.单位的转正可能是指从六个月后当前转正,不是说2个月后转正,所以单位方可以说以前并没有转正,待遇就不能补。其实这种说法只是一面之词。单位本身就已经违约了,从法律上讲必须要补发差额工资。
  4.扣4个月保险是违法的,单位应当缴纳劳动者入职上班的第一个月到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也要缴纳保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
  5.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公司的做法以违反劳动法,你朋友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检举,要求劳动部门出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