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5:56:14
我曾经给人开过一张收据,红联已作为原始凭证并开具了会计凭证入账,绿联给了对方,现在,对方拿着这张绿联来我这里想要取回他的钱,那么请问,对于出纳员的我是不是应该让他在上面签上他的名字,并且还要有证人的签字,我才可以作为支出来把钱给他,这样,我在做会计凭证的时候,就可以拿这张签有他们名字的绿联来作为原始凭证了,还有,请问如果他们没有签字,我是否可以把钱付给他?谢谢大家!

你好!看我理解对么,就是借款与还款的关系。也就是你收取别的钱并开具了收据,对方凭此收据要回此款!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此“收据”是借款收据,还是支付收据?如果只是借款收据那就好说啦!其次还得看对方是否是你们单位的职工。
以是本单位职工的借款收据说明:对方出具你经手所开出的借款收据,并要求归还借款时,只要领导同意,你应该及时归还其借款,可以要对方在此收据上签字的。
此业务如果是我来处理的话,我会如下操作(还是以是本单位职工的借款收据说明):填写支出报销单(报销人填写你自己)—领导签字—会计审核—归还款项(收据背面要求对方写下“已归还借款”并签写对方名字和留下时间)—登记现金或银行日记帐(领款人签字)这种方法是严格按会计原则来办理的。
希望以后多交流!

可以。没有签字也可以,因为他已经将你的借款凭据还给你了,你和他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了。

让对方在绿联收款人处签字,并写上日期即可,你可以作为凭证做账.

不可以吧,怎么能把收入和支出混淆呢,既然做了收入,付出的时候就得再做付出帐了!!得老板签字的

直接用绿联就行了,对方没有义务非得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