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该不该破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09:26
我老公在2008年9月23日下午在洗浴中心洗澡时,口袋中装有4800多元现金丢失,当时柜子未发现损坏,钥匙在我老公手中,穿衣服时才发现口袋现金不在了,因现金高于3000元,是刑警队出警,拍照,笔录。过后让回家等消息,今天是2008年10月14日,因未收到任何消息,我早晨去刑警队询问,被告知由于洗浴中心在柜子上帖有“贵重物品请寄存”字样,所以他们还只是初步调查,到今天为止还没立案?请问就因为有“贵重物品请寄存”字样,刑警就可以不破案了吗?是不是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可走呢?

刑警既然介入了,自然要调查清楚,但是也可能不了了之。另外“贵重物品请寄存”能否作为约定,需要咨询法律专家。

可以,民事诉讼,那样的格式条款无效

不能说没有给你立案,既然出了现场,那就是已经开始调查了。但是破案是需要线索的,也要付出时间和辛苦、契机。
不要和警方弄得太僵,毕竟破案需要他们去工作。
但是不影响你于洗浴中心打官司。
警方也不能因为洗浴中心有了提示就拒绝办案。否则就是不作为!!

以警示义务的存在来讲,你似乎确实很难打赢这场官司。

没太多的办法。
认了吧。因为即使找到,你认为盗窃的人还没把钱花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