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03:25
甲乙双方行驶摩托车相撞,乙方受伤,需医疗费用3000左右。(乙方车辆没有保险,甲方车辆有保险,但是由于车辆过户而保险未过户,保险公司称保单无效)所以是双方均无保险。经交警认定,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车辆未年审,未避让右方来车)。那么,甲方的赔偿费用应该是多少?

我问过交警部门,给出了2个回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说由甲方负责全赔,与事故责任无关。另外一个其他单位的民警则称应该按照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那我就搞不明白了。哈。。。谢谢诶,请各位大大帮帮忙啊。

1、如果乙方的医疗费用只有3000左右的话,那么估计乙方伤势不是很重,赔偿费用全部加起来也不会很多,具体多少要等法医鉴定、车辆损失鉴定出来后由交警给你核算。
2、赔偿问题可以由你们自行协商,也可以要求交警主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调解。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的。

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包括医疗和财产损失。如甲方购买的是交强险可以进行赔付,交强险不管车过户保险不过户的问题,保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