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父亲再找的一个人和他一起开了间旅馆,请问我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48:41
我父母离异,现在我父亲又找了一个阿姨。他们现在一起开了一个旅馆,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父亲去世的话这个旅馆我有份和那个女的争吗?我看那个执照上的名字是那个阿姨的,他们俩有没有登记我不太清楚。麻烦帮我分析一下吧,登记的和没登记是不是不一样啊
但是这个女的也有一个孩子,那到时候是不是我和她的孩子的?我爸爸这个人比较听她的话,这个女的心眼很多,我怕我爸爸吃亏

如果,这两个人没有登记,这个女的就没有继承权。因为是合伙,你父亲的那一半属于你继承,如果登了记,那么你父亲那一半中分出一半给这个女的,剩下的是你的
你要弄清楚到底有没有登记

如果旅馆是登记前开的,没有你的份。
如果是登记后开的,就有你的份。

前提是这个旅馆是不是你父亲和她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要看看到底登记没有。如果是结婚后的共同财产而且他们登记了。我劝你不要争,你等她也魂归九泉的时候,就是你的了。有条法律规定,妻子是第一财产继承人,其次才是子女。你应该知道吧

没有登记你能多得一点哦``

首先,你爸爸必须是和她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合法了,你爸爸就有财产分割权利,50%属于你爸爸的,你爸爸有50%了,那还能少了你的吗??、
最后;到你爸爸和你阿姨都没有办法继续经营这个旅馆的时候,那你和阿姨的孩子一人50%的分配。
自己努力,赚个亿万富翁,那点继承算个求啊!呵呵

不管他们是否登记,都已形成事实婚姻,他们的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有继承权的,至于旅馆的产权,要看她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