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进来给分析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6:48
1.孩子从小由女方带大.现在20岁了.双方并没有正式离婚.男方最近去女方单位要求盖个单位房屋调查的戳.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呢?(20年来基本消失的一个人 突然去女方单位调查房产?目的?)
2.如果现在正式离婚.孩子20岁了全部由女方带大.男方没有尽过一点责任.那么法院的判罚结果会偏向女方么(主要指分财产)
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帮忙回答一下 谢谢!

案子本身可能比较复杂(20年“基本消失的一个人”又“双方并没有正式离婚”),我现就你所说,回答如下:
1、目的可能是想在离婚时分该房屋的产权。
2、单方抚养,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3、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房屋为夫妻双方婚后取得财产,则为双方共有财产。如为一方婚前财产,通常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以房产证为主,但属婚后财产能证明的,均以共有财产论。盖调查章通常不会改变所有权的归属。有无特别目的并不重要。
法院会偏向带孩子一方,因为她付出了更多的抚养义务。

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就是一人一半,如果是女主婚前个人财产,那就和男方无关.离婚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财产分割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男方不照顾子女不能说是在离婚上有过错,如果你们不是协议离婚,那财产就是一人一半,但是,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到18岁的抚养费,即使双方不离婚,女方依然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妇抚养费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双方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算作离婚的,即使是已经分居。

1.仅仅从逻辑上分析就可以知道,男方到女方这里来要求盖戳,意思是想证明他或他的家庭拥有这套房产,至于他拥有房产这个事实会给他带来什么优惠条件,不得而知,有可能的推断是:更变户口需要房产证明,男方想向他的单位证明他在本地有房产(生活稳定),男方需要办理一些证件或手续需要房产证明。

2.孩子20年来一直由女方抚养长大,男方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他没有做,但是女方如果不能够提供证据,男方可以矢口否认,光凭嘴说是没有用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没有尽到或没有完全尽到抚养义务的话,法院会根据情况对男方进行制裁,包括罚款,但是财产方面,因为一直没有离婚,所以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婚后财产,会按照离婚后照顾抚养方来分配,需要提到的是,这个时候男方也有权利抚养孩子,决定权在孩子本人。

1、可能